QB/T 5870-2023是關于電動自行車電子控制單元(ECU)的通用技術規(guī)范。該標準詳細規(guī)定了電動自行車電子控制單元的術語和定義、縮略語、要求和試驗方法,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用電子控制單元的生產、檢驗和管理。
一、范圍:
本文件規(guī)定了電動自行車電子控制單元的術語和定義、縮略語、要求和試驗方法。
本文件適用于電動自行車用電子控制單元的生產、檢驗和管理。
二、試驗項目及設備及設備及設備:
高溫試驗、低溫試驗、恒定濕熱試驗:可用恒溫恒濕試驗箱
鹽霧試驗:可用鹽霧試驗機
正弦振動試驗:可用振動試驗臺
沖擊試驗:可用沖擊試驗臺
三、推薦廠家:
環(huán)儀儀器
四、(部分)試驗過程:
正弦振動試驗
按GB/T 2423.10-2008描述的方法及以下程序進行試驗:
a)將受試樣品緊固在振動臺面上(受試樣品的重心應位于振動臺面的中心附近),要避免緊固受試樣品的裝置件(螺栓、壓板、壓條等)在振動試驗中產生自身共振;
b)設置振動頻率為10 Hz~55 Hz,位移幅值為0.35 mm,1倍頻程/min;受試樣品在通電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(tài)下,分別在X、Y、Z的軸向各進行 30 min掃頻振動,整個振動時間共90 min;如果有共振頻率,記錄共振點,在共振頻率上振動15 min;
c)試驗結束后按6.1描述的方法進行ECU功能試驗。
總結:
通過遵循這一標準,制造商可以確保電動自行車的電子控制單元符合行業(yè)規(guī)范,從而提高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和可靠性。同時,該標準也有助于規(guī)范電動自行車市場,保障消費者的權益。